tianqi 发表于 2025-9-15 15:36:20

【香港】準備結婚買1300萬新房! 女友出300萬喊一起掛名 他傻了:快樂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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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結婚買房,究竟該怎麼處理「房事」呢?一名男網友與女友交往2年,準備結婚買房,看了一間1300萬新房,但女友希望出300萬、他出1千萬,兩人一起掛名,讓他感到快樂不起來。他將此事PO網詢問大家看法,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感慨「難怪現在很多男生不想結婚!」
一名男網友在《靠北老婆》社團投稿,他表示跟女友準備踏入婚姻,他40歲、女友37歲,卻為了「房事」讓他感到不開心,他寫道:「兩週前去新北某區看了房子,總價1300萬的兩房全新大樓。女友希望房子能夠兩人一起掛名,這樣兩人都有保障。因為她只有存款150萬,我有近千萬。所以她希望我拿出850萬頭期款,她也願意拿出她的所有存款150萬,合計1000萬頭期款,另外300萬貸款兩人分攤,每人每月不用一萬元,非常輕鬆。」
廣告廣告原PO質疑問題是她所謂的非常輕鬆,卻是自己輕鬆,「要我拿出850萬的前提下。簡單來說,我出了總價的1000萬,她只出300萬,房子兩人一起掛名。」他無奈地表示,雖然說男人要大氣一點,「但我心中總是快樂不起來。」
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勸他以妻為貴「我哥出全部的錢,房子、車子全部掛我嫂嫂名字」、「我和我老婆結婚我是買1戶7百多萬房子送給她寫她的名字,我認為夫妻就要互相信任畢竟結婚是一輩子也為我生小孩以後房子也是小孩的寫誰的名字都一樣」、「以結婚為前提下很合理,可以順便附帶萬一離婚條件應該怎麼分配,大家要的就是保障而已」、「我老公買房我沒出錢,但是房產我和老公兩人共同持有各1/2,他說這是他給我的安全感,這個家是我們的」。
也有人認為他要想清楚「你直接全出,不差他那幾個錢,之後換女友,彼此也不會嘰嘰歪歪什麼」、「對方很會算計,雖然手法很拙劣」、「雖然你出850,可是他出150是她的全部,如果真心過不去還是不要結婚好了,不然你兒子住在她肚子裡面還要跟你收費了」、「結婚不一定一輩子,但錢你存下來就是你的下半輩子」、「她是生意伙伴,還是你老婆」、「我只能說難怪現在很多男生不想結婚」、「其實你心裡已經有答案了」。
還有人建議婚前應該先談清楚「購房合同上需標注出資金額,未來要是分開或賣房才有分配的依據,我本身是女生,不覺得男生本來就需要付出比較多,既然是婚姻那就該互相,女生也不要總想要男生付出多,既然男生心裡有疑問就提出來,否則買了之後就是問題的開端」、「建議全部自己出錢,然後掛自己名字」、「你先買,在結婚」、「還是別結婚吧!我是說女生」。
(封面示意圖/翻攝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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