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才要來台登大巨蛋!韓大咖歌手爆「違法經營公司」恐2年徒刑
記者林汝珊/台北報導https://s.yimg.com/ny/api/res/1.2/Q.vPle7qZAFB_HQOF6LNrw--/YXBwaWQ9aGlnaGxhbmRlcjt3PTk2MDtoPTk5MA--/https://media.zenfs.com/ko/setn.com.tw/f544b9bd8edb1add0bc0d7a4f75b4ab0成始璄連續多年擔任金唱片獎主持人。(圖/翻攝自IG)韓國兩大音樂頒獎典禮之一的《金唱片頒獎典禮》明年將邁入40週年,並確定將於2026年1月10日首次在臺北大巨蛋盛大舉行,日前才確定由實力派歌手成始璄接下主持棒,未料今(16)日卻爆出負面爭議,個人經紀公司未依規定登記,涉嫌違反相關法令,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s.yimg.com/ny/api/res/1.2/ujI_lP_2gptIcAN1UYLDBg--/YXBwaWQ9aGlnaGxhbmRlcjt3PTk2MDtoPTEwMDQ-/https://media.zenfs.com/ko/setn.com.tw/65a8bef5ae53777b5e4f0ba42e3883c5成始璄爆違法經營公司。(圖/翻攝自IG)成始璄的個人經紀公司「SK Jaewon」於2011年2月成立,今被爆出至今仍未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經紀業,該公司代表理事是成始璄的親姐姐,旗下唯一的藝人就是成始璄本人。根據《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不論是法人還是僅有一名以上藝人的個人事業,都必須依法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經紀業」才能營運。如有違反,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2千萬韓元(約新台幣48萬元)以下的罰金。
廣告廣告對此,成始璄所屬公司SK Jaewon回應:「2011年2月設立公司時,當時尚未有這項法令。後來雖然有了相關制度,但我們從未收到任何官方公文通知,現在我們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並正在向相關部門諮詢登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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