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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黃明志涉謀殺謝侑芯可引渡回台?大馬律師打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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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6 22: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娛樂中心/陳佳鈴報導
大馬律師陳博雄表示,馬來西亞與臺灣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也未簽訂任何引渡條約,因此馬國司法體系根本不會受理來自台灣法院或檢方的引渡請求。(圖/翻攝自黃明志IG)台灣「護理系女神」網紅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卻在吉隆坡高級飯店猝逝,馬來西亞警方4日宣布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偵辦,而涉案的黃明志也在5日凌晨主動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是否有可能引渡來台?有台灣律師曾直言「就算人(黃明志)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躲過台灣的司法追訴。」不過,馬來西亞執業律師陳博雄近日公開回應,明確指出「不可能」。
根據《中國報》報導,大馬律師陳博雄表示,馬來西亞與臺灣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也未簽訂任何引渡條約,因此馬國司法體系根本不會受理來自台灣法院或檢方的引渡請求。「連司法合作機制都不存在,談引渡毫無法律基礎。」他強調,大馬官方立場不承認台灣為主權國家,這也使跨境司法合作無從談起。
近期網路上有聲音指出,若調查最終認定黃明志涉有重罪,即使人在馬國,也不代表能躲過台灣追訴,甚至主張「若黃明志在馬國服刑完,台灣仍可請求引渡回台審判」。針對此說法,陳博雄則直言「完全不符國際法原則」。
他說,國際司法普遍遵循「一罪不二審」(double jeopardy)制度,意指同一行為不得在兩國重複起訴、重複審判或重複刑罰,除非該國審判明顯違背司法程序、公然不公。而謝侑芯死亡案件發生地在馬來西亞,偵查、採證、驗屍、檢驗等證據均由大馬警方掌握,調查權也在大馬司法體系,台灣既無管轄權、也沒有程序理由介入審判。
他更反問:「就算假設黃明志能被引渡到臺灣,難道臺灣還要再向馬來西亞索取所有調查證據、驗屍報告、採證資料,然後依靠『第三方資料』提告?」他強調此論法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也不符現實執行面。
此外,馬國警方日前表示,本案已進入調查程序,相關毒理與驗屍報告需三個月才會完成,警方也已向法院申請延押黃明志,以釐清是否涉案。台灣部分網友、高度關注事件發展,但律師提醒,法律程序必須以罪證為基礎,仍需等待正式鑑驗結果與警方調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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